时间:2023/7/3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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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局长,谢谢你,这下我可以争取更多时间精力去卖果还债,尽早还清欠款。”近日,灵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利用双休日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张某在签完和解协议后连声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年2至4月,张某先后在某农资公司以赊账签署欠款单的形式购买价值元的农药货物,在欠款单约定履行期间届满后张某仅于年1月偿还元,剩余欠款一直拖欠着。

年6月,农资公司登记注销并将本案债权转让给某农化中心。债权转让后,农化中心经电话催收未果,便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支付该农化中心元货款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因张某仍不自觉履行判决义务,该农化中心遂于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灵山法院依法冻结张某银行账户。主办法官、执行局局长何训著了解到张某系柑橘种植户,受疫情影响,水果生意行情不好,去年张某种植的十几亩柑橘烂在地里,导致生意亏本、债务缠身。当下正是柑橘成熟上市的好时机,张某表示急需资金雇工采摘、雇车运输等恢复生产,希望法院能够解封账户恢复银行卡正常使用功能,并表示待柑橘卖出获得收益后立即履行本案义务。

采摘是果农全年生产的重要时期,为确保不误农时,灵山法院积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把服务“三农”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何训著组织干警利用本该好好休息的周末来到被执行人村委会充分了解被执行人经济状况、亟待上市销售柑橘的现状,并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和解协商、共克时艰。在依法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同时,提出通过分期履行、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等方式帮助被执行人渡过困难时期的和解方案。

最终,申请人农化中心同意和解方案并同意解除对张某银行账户的冻结,最大限度维护被执行人的持续生产生活能力,为被执行人履行债务赢得再生空间,促成案结事了人和,达到了定分止争的目的,实现了“执行双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文字

黄杏杏

编辑丨刘梦瑶

审核丨黄庆华

原标题:《维护权益有力度善意执行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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